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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
时间:2017-12-22 文章来源: 文章作者: 【 字体:  】 打印本页

根据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》(农办种〔2017〕1号)安排,我部1月上旬派出工作组对吉林、四川和甘肃三省开展了冬季企业监督检查专项行动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。

  一、基本情况 

  根据近3年来历次检查和举报情况,本次企业监督检查将63家种子企业的77个品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。检查共抽到45家企业的161个样品,其中玉米124个、水稻37个。

  二、检测结果 

  经核对,161个样品中3个审定品种未提交标准样品(详见附件1);经检测,7个样品品种真实性不合格(详见附件2),不合格率4.5%。

  三、下一步处理措施 

  (一)严查不合格样品。对于品种真实性不合格样品,请相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《种子法》和《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依法立案查处;涉嫌犯罪的,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请于5月底前完成案件的查处,并将查处结果报送我部种子管理局。同时,按照《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》要求,及时公开案件查处结果,并在农业部种子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汇总平台(www.seed.gov.cn)向社会公开。

  (二)退出无标准样品的品种。对于未提交标准样品的审定品种,请国家或相关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根据《种子法》和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依程序予以撤销审定,并在中国种业信息网(www.seedchina.com)向社会公开。

  (三)加大对未抽到样品品种种子的监管力度。本次列为重点的77个品种中,25个品种未抽到样品。相关企业宣称未生产加工过该品种种子(详见附件3)。请相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市场检查力度,一旦发现销售种子标称品种名称、生产经营企业与附件3内容一致的,立即查封扣押,查清种子来源,依法严厉查处。

  联系方式: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

  电话:010—59193186

  传真:010—59193195

  电子邮箱:zzjscjgc@agri.gov.cn 

  附件:1.2017年冬季企业监督检查未提交标准样品的审定品种名单

      2.2017年冬季企业监督检查品种真实性不合格样品名单

      3. 2017年冬季企业监督检查未抽到样品名单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农业部办公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3月15日